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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 款 协 议 书

还 款 协 议 书
甲方(债权人):
乙方(债务人):
甲方是乙方的铁丝供应商,经过前期多年的合作,乙方尚有人民币叁佰贰拾伍万零伍佰捌拾壹元贰角(3250581.20元)的货款未按规定期限支付给甲方。
就以上未支付的欠款,甲、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 还款金额
人民币:叁佰贰拾伍万零伍佰捌拾壹元贰角(3250581.20元)
第二条 还款期限
在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的十个月内分十次全部还清,每月还款叁拾贰万伍仟元(325000元)左右。
第三条 违约责任及追究
乙方如因本身原因不按协议规定支付欠款的,乙方应负违约责任,甲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四条 其他
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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